2021年9月26日,黄浦区检察院对胡某某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起公诉。
经查,2021年3月,被告人胡某某为牟利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犯罪活动仍将其名下的一张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及优盾、绑定的手机卡等提供给他人。经查,2021年3月21日,马某某、范某某、苏某某、蔡某某、姚某某、罗某某、谭某某、陈某某、冯某某、苟某某、张某某、杨某某、郭某某、陈某甲、张某甲、张某乙、程某某等人先后被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其中诈骗赃款共计人民币56.7万余元,系使用上述涉案中国农业银行账户收款转账。
2021年4月1日,被告人胡某某在黑龙江省北安市被当地民警抓获并取保候审;同年6月17日,胡某某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路**地产被上海民警抓获。到案后,胡某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