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检新闻>>公诉科对“两认案件”试点不起诉从宽处罚

公诉科对“两认案件”试点不起诉从宽处罚

文章来源: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7-08-25
字号:
A-
A
A+
  自一季度积极试点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黄浦检察院公诉科以“试点案件类型全覆盖”为重点,加大试点工作力度,并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罚的路径积极试点,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认罪认罚嫌疑人适用不起诉。近期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不起诉公开听证后,做出相对不起诉,落实宽严相济。

该案犯罪嫌疑人酒后将同事打成轻伤。案件在本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积极搭建平台,让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充分调解,化解矛盾,嫌疑人取得被害人谅解。在检察官的主持下,案件的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单位代表以及案外的群众代表(廉政监督员)等参加了听证会,公开审查对犯罪嫌疑人拟不诉的事前审查,得到一致认同。

听证会后,检察官在对犯罪嫌疑人宣布不起诉决定,并对其开展了训诫、法制教育,制发“不起诉寄语”——希望其谨记此次教训,在日后生活工作中,理性对待冲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市民。

犯罪嫌疑人当场表态:一定吸取教训,决不再在公共场所饮酒滋事。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