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就一起危险驾驶案组织不起诉听证会

第二检察部就一起危险驾驶案组织不起诉听证会

文章来源: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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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1日上午,黄浦区院第二检察部就一起危险驾驶案组织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廉政监督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等在本院听证室参与听证,我院王利民副检察长出席。听证会上,检察官阐述了本院认定的案件事实、本案的法律适用及拟不起诉的依据和理由,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就上述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廉政监督员独立发表公开审查评议并形成统一意见,同意对犯罪嫌疑人国某某作不起诉处理。
      犯罪嫌疑人国某某参加工作时间不长,今年九月即将赴英国某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今年5月10日,国某某在与同学喝酒聚会后在本市桃园路从路面停车位驾驶机动车前行约20多米,之后将车辆交由代驾人员驾驶,被民警视频巡逻时发现。后鉴定,国某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33mg/ml。考虑到国某某系初犯,醉酒驾车的距离较短,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从教育挽救的角度出发,我院拟对国某某不予起诉。
      本案体现了我院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法律政策界限,从程序公开促公平、促实效,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在犯罪嫌疑人感受到法律威严的同时,也让其感受到法律的温情和人性的关怀,促使其真心悔改。听证会结束后,经对全案审查和综合各方意见,我院对国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对其进行了不起诉宣告,王利民副检察长对其进行了教育,国某某深受感动,对其酒后驾车行为真诚悔改。
    Sitv法治天地法治新闻节目对本案进行了深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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