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收到张某某寄来的感谢信,对我院给予其3000元人民币刑事被害人救助表示感谢。
张某某系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害人,其因受到被告人叶某某伤害,花费了数万元医疗费,并因此丢失了工作。后被告人逃逸,张某某因无法支付医疗费用只好借债度日。不久其一岁多的儿子又得了重病,因其没有收入无法支付巨额医疗费,儿子去世,其妻子也与其离婚,张某某悲痛欲绝。今年被告人到公安分局自首,但身无分文,无法给予当事人赔偿。为了解决被害人的生活困难,我院给予张某某3000元救助金。为此,张某某特意来信表示感谢,称其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关怀,重新拾回了生活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