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案例 | 一男子加班时偷盗经理劳力士手表, 被判刑五年

案例 | 一男子加班时偷盗经理劳力士手表, 被判刑五年

文章来源: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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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的办公室内,一男子正在加班,他想起自己投资失败,不免垂头丧气。突然他抬头看到经理办公桌上的劳力士手表,遂起了贪念。该名男子是张某,今年30岁,是一名豪宅房地产销售。

2023年4月11晚10点,他趁办公室无人之际,窃得劳力士手表一块,于次日以9600元的价格在上海某典当行典当。然而,做贼心虚的他又以一万元的价格马上赎回,将手表放回原处。同月15日,他看到手表还在桌上,又再次偷盗,最终以约6万元的价格卖给网上联系的买家。不久,其经理发现手表丢失,以为是自己弄丢,遂购买一块一模一样的手表放置于原处。张某将一切看在眼中,4月21日晚,他故技重施,又窃得该经理的劳力士手表及积家手表共两块,以最终9.75万元的价格售卖给一家钟表公司。过了一段时间,张某发现自己偷表的事情始终没被发现,同年5月又在办公室窃得同事的一只奢侈品包包,以8000元的价格卖给奢侈品二手回收店。2023年6月,他又从经理包内切得1万元现金。这次经理终于发现办公室内出了小偷,遂报案。

2023年6月12日,黄浦区公安分局将张某抓捕归案,张某到案后交代了上述盗窃事实。2023年9月19日,该案向黄浦区检察院移交审查起诉,检察官全面审阅案卷材料详细讯问被告人核实案件相关证据张某交代,自己因投资失败,欠了很多钱,遂偷盗物品,非法所得已全部用于归还个人债务及日常开销。2023年11月10日,经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浦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并责令被告人张某退赔违法所得给被害人。

检察官提醒:不义之财不可取,不劳而获终害己。任何犯罪都将接受法律的惩处,我们应该摒弃不劳而获思想,不要心存侥幸,踏踏实实的工作,勤勤恳恳的生活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同时,告诫广大人民群众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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