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案例丨恋上 “院长助理”签下3亿合同,女子被骗15万元

案例丨恋上 “院长助理”签下3亿合同,女子被骗15万元

文章来源: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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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遇上院长助理

火速开启同居生活

原以为是恋爱得利

转眼步入诈骗陷阱

2019年7月,李小姐在网络上结识了自称是某医院市场采购部部长兼院长助理的余先生,热聊一个月后,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并火速步入同居生活。

余先生时常与李小姐探讨医院的采购业务,在一次交流中,余先生告诉李小姐其工作的医院需要采购大批医用纺织品,而李小姐经营的公司也涉及销售纺织品原料及辅料的业务。两人一拍即合,余先生以医院的名义与李小姐签订了一份价值3亿的购销合同。为此,两人还一同前往多家供应商处洽谈业务。

合同签署后没几天,余先生找到李小姐称需要缴纳“质量保证金”,想到价值3亿的合同已经签下,李小姐没考虑太多便拿出10万元转账至余先生的个人账户,两个月后,余先生再次提出医院需要上下“打点”,李小姐又向其转账5万元。

与此同时,余先生却以合同中产品规格需要调整或合同报价过高为由,两次提出让李小姐重新修订合同,原本价值3亿的购销订单额也一再降低,李小姐最终以1.5亿元签下第三份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余先生迟迟没有履行合同,还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支付合同定金,种种行为使李小姐对其产生了怀疑,李小姐至医院核实后发现根本没有这样一个“院长助理”,这时发现自己受骗上当,警方很快将余某某抓获。

据被告人余某某供述,其早先在该医院工作过,订单及合同内容皆是凭着经验以及网上查阅资料后编写而成,合同上的公章是花80元在小店里私刻的,其三翻四次要求修改合同内容也只是为了拖延时间,而从李小姐处骗得的15万元也早已被挥霍一空。

近日,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余某某提起公诉。经黄浦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余某某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被告人余某某以非法占有被害人钱款为目的,谎称自己系某医院采购部负责人,可以为被害人李某某的公司联系该医院的医疗物资业务,并使用伪造的公章与其签订虚假意向合同,先后以保证金、好处费等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网友,网络交友需慎重,应对网友的身份进行核实,尤其需提防网友提出的金钱交易,一旦发觉被骗,务必保留好相关转账凭据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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