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案例 | 一男子虚构事实骗取“考试复核费”,获刑九个月

案例 | 一男子虚构事实骗取“考试复核费”,获刑九个月

文章来源: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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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利用女大学生希望复考试成绩的心理,声称自己认识学校高层和任课老师,诈骗其2万元。2024年9月10日,经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浦区法院判决被告人解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23年10月,被害人小星应试参加上海大学成教专升本的英语学位考试,发现自己成绩有误,遂向学校提起成绩复核。一周后复核结果仍然未出,小星着急,遂通过表嫂阿娟找到了男子解某,希望解某帮忙托人复核英语学位考试成绩。解某声称自己有能力通过学校高层和任课老师解决此事,但需要人民币2元作为托人费用。

2023年10月17日下午,小星与解某在黄浦区某商场见面。解某声称已与学校老师约定当日6点30分见面洽谈,需要2万元作为给老师的红包,饭费及咨询费等需要另给。于是,小星通过银行转账将2万元转至解某的银行卡内。与解某分别不久后,小星就收到了英语成绩复核成功的通知。该成绩复核成功时间早于解某声称与老师见面的时间。于是,小星觉得解某并未为其办理英语成绩复核一事,遂要求解某返还费用。解某则以各种借口逃避还款,直至2024年1月17日,小星向公安局报案。

2024年7月,该案移送审查起诉至黄浦区检察院审讯中,解某最初拒不供认犯罪事实,承办检察官进一步对在案证据进行梳理,提审某时,耐心细致地向释法说理。最终,某不再抱有侥幸心理,如实供述了诈骗行为和案件的具体细节。解某坦言自己确实无能力帮助小星请托复核英语成绩,收款后并未宴请大学老师,当日就已经取现并挥霍一空。解某表示退赔被害人损失,希望得到对方谅解,并自愿认罪认罚。

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面对类似情况,应保持清醒头脑,切勿轻信他人承诺。对于涉及金钱交易的事宜,要谨慎核实对方身份和意图,避免上当受骗。同时,一旦发现被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及时追回损失并打击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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